| 本报综合消息 5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表公告,决定对来自中国内地、中国香港、日本、新加坡和印尼的无汞碱性电池和该类电池的构成物以及含该类电池的其他产品展开知识产权调查。中国有关部门、协会、企业高度重视该案,已经紧急启动应对机制。
据了解,美国劲量公司在4月底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禁止进口一系列其竞争者生产的家庭用电池产品,理由是它认为这些公司侵犯了其专利权。被调查产品包括各类无汞碱性电池、用于制造该类电池的锌粉和内含该类电池的玩具和手电筒等其他产品。
被调查对象名单囊括了许多劲量公司在亚洲和美国的竞争伙伴,共计28家公司,其中包括:日本FDK公司、新加坡GP国际电池公司、美国Maxwell公司、香港Hi-Watt电池工业公司,中国内地企业包括:福建南平南孚电池公司、双鹿公司、豹王公司、虎头公司、长虹电池公司、三特电池公司、正龙公司。
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裁定上述28家公司确有侵犯专利的现象发生,那么根据劲量公司的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宣布停止进口这些公司的产品。如果任何一方不服的裁决,可以在裁决生效60天内向联邦上诉法院起诉。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还没有宣布做出最后决定的目标日期,它有权在45天之内宣布这一最终期限。(大 有)
中国知识产权报 200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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